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任重道远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与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峰岩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揭牌。
中纪委驻社科院及国务院侨办原纪检组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林文肯宣读中国法学会《关于成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的批复》。中纪委原副书记刘峰岩宣读了《关于聘请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顾问的决定》,聘请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中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张建南,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以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等为顾问。全国检察法学权威专家、博导吴建雄担任中心主任。中心的研究团队由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业务专家、高等院校、党校、社科研究部门的学者50余人组成。该中心紧紧围绕反腐败立法、法纪衔接、司法衔接、廉政建设与营商环境改善、人民监督与社会监督等课题研究,还有廉政与法治培训,主要侧重法治反腐实践课题研究和普及型廉政法治教育教材的编写等工作。
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简介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决策,根据中央政策,做好法治反腐课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廉政建设等工作,利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顾问和法制学术团体、法制类高校、研究所等专家、讲师、普法积极分子等社会资源,经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2018年11月8日研究通过,共建“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该基地肩负以下四项任务:
第一、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开展廉政建设课题研究,主要研究方向是全国廉政教育效能评估、人民监督社会监督对腐败行为的遏制作用、基层廉政建设与党建、社会治理融合等课题;
第二、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全国廉政与法治建设高级研修班,主要参加对象是基层党政干部、企业家、媒体人、法务咨询师、法律工作者(仲裁员、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和“依法改善企业营商环境研讨会”,结合地方政府经济与法治工作重点,与地方有关部门和商会组织联合进行廉政建设与改善营商环境实用性课题。
第三、举办全国廉政文化(书画艺术)展览或者与地方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联合举办法治文明建设成就展览。
第四、编辑出版《中国法治反腐论坛》、《公民企业家维 权法律读本》《法法衔接》《法务咨询师培训教程》等廉政与法治培训教材。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是一个综合性廉政法治建设与培训、学术交流活动的推广平台,通过反腐廉政课题研究与举办系列普法系列活动,努力探索构建一个联通上至中国法学会、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下至各地市县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法治智库、专家学者、人民团体上下贯通、密切合作的跨界合作平台。
培训教材与学习手册
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目标学员
1.地市县各级公检法司、纪委监委、政法委等涉法机关公务员;
2.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民营企业家;
3.律师、陪审员、调解员、监督员、公证员、法务咨询等法律工作者;
4.法治媒体、新闻媒体记者和外地驻站工作人员;
5.民间普法爱好者、公民法务代理人、热爱法律工作的正义人士;
6.有举报腐败官员和维 权诉讼咨询需求的私营企业主和公民;
7.未来希望从事法律咨询、法律培训职业的人士。
参加廉政法治研修班的作用
1. 学习实用廉政与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商素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 了解违纪违规举报与司法诉讼程序,保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利用学习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同时可以自荐或者由培训机构推荐担任本单位法务人员,或者利用业务时间担任其他单位法务顾问。
4. 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员工拿到《培训结业证书》,可以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和在职干部继续教育人事档案,完成国家《干部教育规划》中规定的在职培训的学时和学分。
5. 曾经从事法律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和热心普法事业的人士,可以通过自学和深造法律专业知识,参与廉政与法治课题研究,担任普法讲师或者参与社区普法活动组织工作。
6. 政治可靠、政审合格的学员可以被聘请为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法务咨询师,接受法人或者自然人委托受理民事、行政、公益、纪检监察举报等案件咨询。
7. 对廉政与法治题材感兴趣的文化艺术人才,可以参与廉政与法治文学艺术创作、参演法治题材的短剧拍摄等。
【有关事项说明】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特聘任高文玉同志为“全国廉政与法治建设研修班”招生报名办公室副主任,
同时兼任“全国廉政与法治建设研修基地”外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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