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销差价率达168.5%?上海严查哄抬价格行为
新华社上海4月17日电(记者程思琪)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本轮疫情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价格违法行为。3月14日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向各市场主体发放提醒告诫函41214份,累计查办案件224件。
1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在疫情期间哄抬价格方面,本利丰超市所销售的部分蔬菜价格偏高。经核算,疫情封控期间当事人销售的大白菜进销差价率是113.6%,卷心菜进销差价率是126.7%,茄子进销差价率是137.6%,土豆进销差价率是168.5%,当事人违法所得合计为1802.34元,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责令退款1802.34元,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罚款9011.7元。
在不明码标价方面,宋加银食品经营部对外销售的土豆、萝卜、卷心菜、大白菜等蔬菜,仅通过口头的形式向消费者告知价格,未在现场放置任何价格标签用以标明所售蔬菜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内容。其行为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注意保留消费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