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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矫期间研发两项专利是否属“重大立功表现”

发布时间:2022-03-29 12:00:14来源:
 范跃红 陈碧园

  “这个合成方法有什么优势?反应釜解决了哪些实操困难?专利是否以易某为主……”3月28日,一场充满专业词汇的会议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召开。但这并不是专利申请答辩会,而是一场公开听证会。

  2019年6月,易某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社区矫正期间,易某带领公司团队进行了两项技术方案的研发,并分别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今年3月,黄岩区司法局以“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征求检察机关意见。

  受案后,黄岩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多方走访调研,比对实验数据和记录材料,针对发明专利的有效性和贡献性,以及易某在其中的作用,征求专家意见,拟同意依法缩减易某的缓刑考验期。

 

 

  “办理减刑案件,我们不仅要对材料里的‘重大立功表现’进行更严谨的审查,还要通过公开听证会,听取专家、听证员意见后慎重处理。”主持听证会的该院检察长陈晓风表示。

  听证会上,为核实发明专利是否以易某为主完成等审查难点,听证员现场提问。

  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科长柳欣琪发表专家意见,认为易某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提出了核心创新点,参与了两项专利全程的研发,从参与度和贡献度上看,易某属于两项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这场公开听证,我也看到了检察机关服务科技创新大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城市的力度。”听证员、新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何金杰说。

  经讨论,听证员一致支持认定易某的重大立功表现,认为其符合减刑条件要求。黄岩区检察院将参考听证员意见,对该案提出意见。

  据了解,当日,台州市检察院聘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289人为第一届检察听证员库成员,易某减刑申请案是听证员库建立后召开的首场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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