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国内 >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决定,对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发布时间:2022-02-27 19:44:10来源: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拟对士兵军衔的性质、设置和管理作出规定。

  草案指出,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

  草案提出,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和列兵。

  为规范士兵军衔管理,草案对士兵军衔的上下级关系、标志佩带等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士兵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授予、晋升、降级、剥夺以及培训、考核、任用等管理制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