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书是什么东西?简单的股权协议书模板
一:股权书是什么东西
股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向股东出具的证明其投资数量、拥有股份数量及相应权益和义务的书面凭证。
有三种情形:
①股份有限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出具的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的股权证书;
②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投资者出具的集中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股权证书;
③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投资者出具的股权证书。股权证书必须记名,在股东交付股金后出具,不可交易流通,但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 *** 。 *** 时,须在公司内办理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 *** 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证书是股份公司向股东出具的证明其投资数量、拥有股份数量及相应权益和义务的书面凭证。有三种情形:
1、股份有限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出具的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的股权证书;
2、股份有限公司向内部职工投资者出具的集中托管的内部职工股股权证书;
3、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投资者出具的股权证书。股权证书必须记名,在股东交付股金后出具,不可交易流通,但在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 *** 。 *** 时,须在公司内办理过户手续。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3-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二:股权协议书范本合同
当然有用啦,那百分之几的股份就意味着你拥有整个公司的百分之几。当然,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没有附加条件,比如要达成某种条件才能得到,或者出现什么状况会失去。
如果是无特殊限制的股权的话,你无论离开与否,你都拥有,那就是你的财产啦。
假如上市的话,等到公司股东的限售股解禁的话,就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抛售套现了。
比如公司100万股,给你百分之5,你就有5万股,比如你想抛售时股价是100块钱每股,你就可以卖得500万。
另外根据你股份的比例,你还能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表决什么的。
其实更简单的 *** 就是你去律师事务所去付点咨询费。详细咨询一下专业律师,仔细研究一下合同~~毕竟是大事~~ 祝你顺利。
三:写股权的书
股东投资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 :
乙方:
地址:
*** :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 【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2000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51】%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49】%股权。
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实际投资公司人民币【 】万元用于经营,甲乙双方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收益,其中甲方占【20】%,乙方占【80】%。
2.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提供免费给公司办公场所,并且负责公司法人、财务、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乙方负责提供业务团队支持,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营及管理,前期双方出资可以分期投资,具体公司资金需求量甲乙双方按实际出资比例投资,所有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及业务周转,股东不得挪用。
2.4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5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甲方:出任【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乙方:出任【监事】,主要负责【监督执行董事、总经理等管理人员的合规性】。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51】%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5.3 公司重大事项和非重大事务的鉴定,按董事会授权书为准。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占【20】%,乙方占【80】%。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贰】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4.16】%,满【贰】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 壹】元的价格,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 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80 %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 *** 。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 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 系统挂牌并公开 *** 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 *** 、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 ***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 *** 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 *** 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 *** 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 *** 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 *** 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 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占公司 51 %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十二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壹】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 *** 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 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 *** 、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 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